艾尔登法环:狂风中的四叶草

艾尔登法环:狂风中的四叶草

木鱼boss 著 幻想言情 2026-03-10 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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亨利克,罗根 主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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幻想言情《艾尔登法环:狂风中的四叶草》是大神“木鱼boss”的代表作,亨利克罗根是书中的主角。精彩章节概述:风,是宁姆格福唯一永恒的主人。它嚎叫着穿过“关卡前方”后狭窄、布满碎石的山谷,卷起砂石,抽打在亨利克覆面盔上,发出噼啪的碎响。他佝偻着背,紧靠着冰冷的岩壁,手中那柄磨损严重的长戟斜指着灰蒙蒙的天空。身侧,是他的老友罗根,同样蜷缩在岩壁的凹陷处,像两块被风蚀了多年的顽石。“这见鬼的风,”罗根的声音隔着风盔传来,闷闷的,带着常年被劣质烟酒浸润的沙哑,“刮得我骨头缝里都他妈是沙子。我说亨利克,等这次巡逻...

精彩试读

风,是宁姆格福唯一永恒的主人。

它嚎叫着穿过“关卡前方”后狭窄、布满碎石的山谷,卷起砂石,抽打在亨利克覆面盔上,发出噼啪的碎响。

他佝偻着背,紧靠着冰冷的岩壁,手中那柄磨损严重的长戟斜指着灰蒙蒙的天空。

身侧,是他的老友罗根,同样蜷缩在岩壁的凹陷处,像两块被风蚀了多年的顽石。

“这见鬼的风,”罗根的声音隔着风盔传来,闷闷的,带着常年被劣质烟酒浸润的沙哑,“刮得我骨头缝里都**是沙子。

我说亨利克,等这次巡逻完,回去非得找那帮后勤的**换条新绑腿,这玩意儿磨得我腿都快断了。”

亨利克没有回头,视线如同被钉死在前方山谷的拐角,那片最容易遭遇流民或更糟东西的区域。

他只是微微动了动覆面盔下的头颅,表示听见了。

“怎么?

又在想你家里那小子?”

罗根不用看也知道。

十几年的并肩,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,亨利克沉默时重几分,喘息时急几分,他都一清二楚。

“要我说,你就是瞎操心。

托马斯那小子,机灵得很,不像你,是个三棍子打不出个屁的闷葫芦。”

提到儿子,亨利克紧绷的肩线几不**地松弛了一瞬。

他没有回答关于儿子的问题,而是低声道:“绑腿……我那里还有条备用的,鹿皮,玛莎鞣的,耐磨。”

罗根愣了一下,随即嗤笑一声,笑声在风里有些破碎:“得了吧,你那宝贝疙瘩,留着给你自己吧。

玛莎的手艺……嘿,当年要不是你先下手为强……”他话没说完,化作一声意味不明的咕哝,将话题扯开,“这鬼地方,再好的皮子也经不住磨。”

短暂的交谈沉寂下去,只剩下风的怒号和远处隐约传来的、某种非人生物的嘶鸣。

这就是“关卡前方”,史东薇尔城势力范围的边缘,文明与荒野、秩序与疯狂的交界线。

在这里巡逻,与其说是守卫,不如说是一场漫长而绝望的等待,等待不知何时会从阴影里扑出来的死亡。

亨利克的目光扫过谷地。

几具早己风干的、不知是亚人还是流民的尸骸,半埋在沙土里,被秃鹫和食腐生物啃噬得不成形状。

更远处,一簇顽强的金色西叶草,竟然在岩石缝隙间绽放,在狂风中剧烈摇曳,那抹亮色在这片灰败死寂的土地上,显得格外突兀,甚至有些刺眼。

金色西叶草。

在交界地,这玩意儿可比黄金树的赐福稀罕多了。

传说它能带来好运,真正的、属于自己的好运,而不是那种宏大却虚无缥缈的神恩。

玛莎信这个。

托马斯离家前,她熬了几个晚上,用找到的最亮的金线和铁丝,将一枚晒干的金色西叶草细细缝成了一个小小的护身符里,逼着儿子贴身戴好。

“戴着它,托马斯,”玛莎当时的声音带着哭腔,却异常执拗,“别信那些老爷们说的,咱们不要什么宏大的荣耀,妈只要你平安回来。”

托马斯那时还有些不情愿,觉得这护符过于“民间”,不够“战士”。

但此刻,远在另一片区域的亨利克,看着那簇风中挣扎的西叶草,心头却莫名一紧。

他下意识地伸手,隔着冰冷的胸甲和粗糙的衬衣,按了按怀里那封厚厚的家书。

那不是托马斯寄来的信。

托马斯才刚抵达宁姆格福的新兵营地不久,还没到固定通信的日子。

这是玛莎写来的。

信里絮絮叨叨,全是家长里短,邻居家的母羊下了崽,地里的萝卜长势不错,她新学会了一种腌肉的方法……字里行间,却浸透了一个妻子和母亲无尽的担忧与思念。

信的末尾,她反复叮嘱:“亨利克,你有机会,一定要去看看托马斯,他还小,什么都不懂……我怕他……我怕他……”怕他什么,玛莎没写出来,但亨利克懂。

“撤了。”

罗根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绪。

天色愈发阴沉,铅灰色的云层低垂,仿佛要压垮整个山谷。

巡逻的时间到了,该返回后方相对安全的哨卡了。

回程的路沉默而迅速。

两人交替掩护,沿着熟悉的路径后退,每一个拐角,每一处阴影都经过千百次的审视。

首到那用粗糙木栅栏和沙袋垒砌的哨卡轮廓出现在视野中,紧绷的神经才略微放松。

哨卡里弥漫着烟火、汗臭和劣质麦酒混合的沉闷气味。

士兵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,有的擦拭武器,有的靠着墙根打盹,眼神大多空洞麻木。

这就是风暴王麾下最前沿士兵的日常,在死亡的边缘徘徊,然后回到这简陋的巢**喘息,等待下一次出发。

亨利克卸下沉重的盔甲,发出一声如释重负的叹息。

他走到角落,就着水囊喝了口冰冷的清水,然后再次拿出玛莎的信。

他没有立刻重读,只是摩挲着粗糙的纸面,目光落在跳动的篝火上,仿佛能穿透火焰,看到远方。

罗根拎着两个木杯走过来,递给他一个,里面是浑浊的麦酒。

“喝点,驱驱寒气。”

他在亨利克身边坐下,魁梧的身躯像一堵墙。

“玛莎又来信了?”

亨利克点点头,将信纸小心折好收起,接过酒杯,抿了一口。

辛辣粗糙的液体滑过喉咙,带来一丝虚假的暖意。

“要我说,你就是想太多。”

罗根灌了一大口酒,用袖子擦了擦嘴,“托马斯那小子,比你想象中结实。

记得他十二岁那年吗?

偷偷跟着我们跑到边境林子里,差点被一只野山狼叼了去,结果呢?

小子愣是用你给他削的小木矛,捅穿了那**的眼睛!”

亨利克嘴角微微牵动了一下,那是一个几乎无法察觉的笑容。

他当然记得。

那也是他第一次对儿子的坚韧感到震惊,以及后怕。

“他像玛莎,”亨利克终于开口,声音低沉,“心思细。”

“细点好,细点才能活下来。”

罗根哼了一声,“像你我这种只会挥剑的莽夫,能活到现在,纯属命硬。”

他顿了顿,看向亨利克,“等下次轮休,我跟你一块去看看那小子。

顺便……看看宁姆格福那边,有没有好点的烟叶。

这鬼地方的玩意儿,呛得老子肺疼。”

这不是罗根第一次提出同去。

他知道亨利克不擅言辞,尤其是在他的儿子面前,那份沉甸甸的父爱,往往堵在胸口,化作更深的沉默。

有他这个“罗根叔叔”在旁边插科打诨,场面总会轻松些。

亨利克看了老友一眼,没说话,只是举起酒杯,跟罗根手里的杯子轻轻碰了一下。

一切尽在不言中。

他们是一同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兄弟,是可以毫无保留将后背交给对方的人。

罗根的关心,从不挂在嘴上,却总在行动里。

就在这时,哨卡外传来一阵喧哗。

一队刚从更前方执行任务回来的士兵走了进来,个个面带疲惫,铠甲上沾满泥泞和暗红的血渍。

气氛瞬间变得更加凝重。

有人低声交谈着遭遇,提到了“难缠的亚人部落”、“该死的褪色者骚扰”……亨利克罗根对视一眼,都看到了彼此眼中的凝重。

前方的局势,似乎越来越糟糕了。

这意味着,新兵营地的压力也会增大。

亨利克下意识地又摸了摸怀里的信,还有他贴身藏着的一个小东西——那是一枚和托马斯那个几乎一模一样的金色西叶草护符,也是玛莎做的。

她说,父子连心,戴着一样的护符,就能彼此感应,平安无事。

他闭上眼,仿佛能感受到那枚小小护符在胸口散发的、微弱的,却无比坚定的暖意。

风,依旧在哨卡外永无止境地呼啸着,带着交界地永恒的苍凉与未知的危险。

而在亨利克沉默的心海中,只有一个朴素而坚定的念头,如同黑暗中摇曳的烛火——活下去。

等到轮休那天,去看托马斯,亲眼确认他是否安好。

他不知道的是,在他心心念念的宁姆格福,他那戴着金色西叶草护符的儿子,正经历着梦想与现实的残酷碰撞,而那场注定的悲剧,正伴随着永不停息的风,一步步悄然临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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